支持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
(1)生产线改造设备补助
围绕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以车间成线改造为重点,推动企业开展智能配料、装配、检测、装卸、仓储等整条生产线工程化改造,打通生产线数据链,实现设备间数据交互与协同生产,形成全过程数字化管控。促进电子、机械、纺织、医药、轻工、冶金、建材、船舶、汽车、化工等行业改造提升;聚焦绿色转型和绿色升级,推动企业开展绿色产品装备供给生产线建设和绿色产品装备应用的工程化集成改造,促进工业重点领域的绿色制造。
----申报条件
①在安徽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成立一周年以上;
②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并按照《企业财务通则》等规定及时编报会计报表;
③近年来有良好的经营业绩,上一年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
④项目方向符合《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指导目录》(附件3,以下简称《目录》)。其中“绿色化”转型项目主要是指:通过整线改造增加《目录》第(十一)项中所列技术装备产品供给的项目。“绿色化”升级项目主要是指:在整线改造中,应用《目录》第(十一)项中所列技术装备产品,实施后能明显提升企业节能降碳减排或综合利用水平的集成改造项目。
⑤项目前期工作完备,资金落实到位,已开工建设。其中申报“绿色化”转型项目应为在建项目;申报“绿色化”升级项目完成投资需达到项目备案投资的70%以上,如项目已竣工,竣工时间应不超过一年,竣工时间根据项目竣工验收时间和设备购买时间综合判定。
⑥项目已购置设备额不低于1000万元或生产线核心设备单台购置额不低于500万元(申报时设备必须在项目建设现场);
⑦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不予补助;
⑧列入导向计划或纳统的重点技术改造项目优先支持。列入国家绿色制造体系企业、国家级节能环保领域领跑者和规范企业、省级绿色工厂企业、近三年工业节能环保“五个一百”目录内企业申报绿色转型和升级项目,以及列入近三年绿色制造和清洁生产导向计划的项目,优先支持。
----申报材料
①资金申请报告;
②专项资金申请表(根据年度申报文件确定的要求填报)、设备补助项目申报信息表(附件8)和已购置设备清单(附件9);
③项目核准(备案)、环评、用地、规划等项目前期工作审批文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进行节能审查的高耗能行业要提供节能审查文件,实施“零增地”技改项目无需提交用地、规划审批文件;
④项目资金证明材料,包括自有资金有效凭证,设备清单、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
⑤申报“绿色化”转型项目需提供项目产出装备产品的检测报告或评价报告,报告中对装备产品节能、减排、降碳、综合利用至少一方面是否具备行业先进性作出说明;申报“绿色化”升级项目,需提供社会效益技术审核报告或评价报告,其中“绿色化”升级项目已竣工的,还需提供项目竣工验收报告或项目竣工决算表。
----支持方式
按照项目设备购置额10%给予补助,最高500万元。